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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3]202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3]202号    2003年12月22日

南京、徐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税函[2003]12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