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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文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