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折算人民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折算人民币问题的通知(1999年12月8日 国税发[1999]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