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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聘教授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聘教授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5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