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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地税发[1998]49号 颁布日期:1998-06-0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江苏 时效性:有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1998年5月15日国税函(1998)2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