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近来有些区、县局反映由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及工资以外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及标准不够明确,为征收工作带来难度。对此,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及标准明确如下:
补贴、律贴名称 |
标 准 |
规定文号 |
独生子女补砧 |
5至10元/月 父母双方各50% |
市政府( 91)17号令 |
托儿补助费 |
父母双方各40元/月 |
京财行( 94)2080号 |
外埠差旅费津贴 |
一般地区 20元/天,特殊地区 30元/天 |
京财行( 95)1399号 |
市内误餐补贴 |
3元2角/餐 |
京财行( 94)2082号 |
家属副食补贴 |
汉族7元5角/月 回族9元/月 |
京政发( 85)77号 |
煤火费补贴 |
120元/年 |
京财行( 96)23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