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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地税四[1998]4号 颁布日期:1998-01-1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山东 时效性:有效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属各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