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