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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抓紧城市维护建设税组织收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抓紧城市维护建设税组织收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1998]20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积极配合地方税务部门,做好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组织收入工作。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抓紧城市维护建设税组织收入工作的紧急通知(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