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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各地市国税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8号《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