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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发[2000]62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2000年4月29日鲁地税发[2000]62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