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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局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1999]6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