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理顺资产管理体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