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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发展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复函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55号《关于农业发展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关于农业发展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财税字[199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