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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地税发[2007]320号 颁布日期:2007-06-1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基层局:
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