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违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8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对本地契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对有违反国家税法和税收管理政策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将有关检查情况于2003年6月18日前上报省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