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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补征税款等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法[2009]10号 颁布日期:2009-03-2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耕地占用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上海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财政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补征税款等问题的批复》(财税[2009]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