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加拿大税收协定中增列利息免税机构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加拿大税收协定中增列利息免税机构的通知》(国税函〔2008〕4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