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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议定书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税函[2007]229号 颁布日期:2007-06-1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河南 时效性:有效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议定书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国税函[2007]3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