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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地税发[2006]189号 颁布日期:2006-08-1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0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六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