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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地税发[2003]842号 颁布日期:2003-09-2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