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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冀国税函[1999]35号 颁布日期:1999-02-2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所属地区:河北 时效性:有效
石家庄、沧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1999]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