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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