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国税函[2006]47号 颁布日期:2006-02-2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江西 时效性:有效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何问题,及时报告省局(征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