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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何问题,及时报告省局(征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