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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亚麻油等出口货物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国税函[2005]342号 颁布日期:2005-11-0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外贸企业 所属地区:江西 时效性:有效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亚麻油等出口货物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974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