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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2005年―2007年〉〉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税局、常熟市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2005年--2007年)〉的通知》(国税发[2005年]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