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文(文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国税函[2004]1103号 )转发给你们,并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只发电子文件)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