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住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号)(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