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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模具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
发文文号:新国税流字[1997]58号 颁布日期:1997-12-0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模具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