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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新国税所字[1997]45号 颁布日期:1997-04-2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农业企业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