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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党校所办企业执行校办企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冀国税二发[1995]49号 颁布日期:1995-11-0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文化教育 所属地区:河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财税字[1995]93号《关于党校所办企业执行校办企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