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等文件,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