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请持有旧版《税收通用缴款书》的纳税人务必在2014年1月10日前到各商业银行缴交税款,逾期商业银行将作退票处理,特此告知。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