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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税收通用缴款书》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请持有旧版《税收通用缴款书》的纳税人务必在2014年1月10日前到各商业银行缴交税款,逾期商业银行将作退票处理,特此告知。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