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征管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麦芽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麦芽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17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