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市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