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征管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1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