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税收征管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地税发[2008]663号 颁布日期:2008-12-2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税收征管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基层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人员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