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税收征管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经营天然气项目享受生产性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外[2007]91号 颁布日期:2007-07-0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税收征管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上海 时效性:有效
市财税七分局:
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经营天然气项目享受生产性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602)号)转发给你局,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