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沙特阿拉伯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二O O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