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商务部等五部委《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令[2006]18号)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意见》(商建发[2007]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