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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媒体刊登的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纸刊登的证券信息内容是否属于广告问题的请示(鲁工商广字(20018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股市行情是证券交易所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交易日制作并公布的证券市场行情表。媒体刊登上述证券市场行情表,属转载公布证券交易情况的行为,不符合《广告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商业广告的特征,不应认定为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