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税收征管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地税发[2007]61号 颁布日期:2007-01-3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税收征管
所属行业:文化教育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17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