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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发[2006]2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