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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现将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标准的复函》(琼发改收费函[2006]135 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