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征管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