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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