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直梅江区地方税务局、蕉华税务分局:
现将省局《关于向客户提供中间业务收费定额发票问题的复函》(粤地税函[2006]3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