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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的通告

通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15户纳税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拟向以下名单所列公司送达《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因所列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相关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